北京医保卡可以给别人用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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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,北京医保使用有严格规定! 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明确写出,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;单位发生的工伤、生育保险费用,以及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医疗费,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,不计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。 个人帐户只是用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(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的30%)的支取和使用,不得挪作他用。 个人帐户的积累额每年定期结转使用。每年结算一次,年底进行结算,计息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。

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,严禁下列行为: 国家设立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参保人享受基本的医疗需要,而不是让你从中获利的工具。

如果你已经拥有了职工医保,并且正常缴纳保费,那么就不可以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了。如果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,之前缴纳的职工医保就会终止。而且,之前的缴费年限会被清除,重新计算。 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停止缴纳社保费,原来的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。只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,即可持续享有社保待遇。 但是,如果你是属于以灵活就业者身份自己缴纳的职工医保费,就可以选择停缴该保险。但要注意的是,医疗保险自停保之日起有6个月的等待期,等待期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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